陕汽淮南公司驾驶室辅助标定工站项目采购公告(一次)
项目概况:
陕汽淮南公司驾驶室辅助标定工站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淮南市淮河新城五期5号楼17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9月9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SK-20200810;
2、项目名称:陕汽淮南公司驾驶室辅助标定工站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3万元(含税),自筹资金;
5、最高限价:183万元(含税);
6、采购需求:采购车辆LDW(车道偏离预警)、FCW(车辆前向碰撞预警)、AEBS(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等高级辅助驾驶系统ADAS标定工站,满足6000,5000,3000等系列车型驾驶辅助系统功能标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且验收合格;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包含此次招标内容。
2、信誉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为准,无不良记录信息)。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于疫情原因,如为外地企业可联系代理机构通过邮箱获取,获取时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69383737@qq.com),原件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五日内寄到招标代理机构(快递只接受顺丰,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获取地点:淮南市淮河新城五期5号楼17层;
3、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除法定节假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材料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9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河大道6#(洞山立交桥西)淮南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9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河大道6#(洞山立交桥西)淮南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陕汽淮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http://www.sqhnzyc.com/)
2、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信息将以网站发布公告为准,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所有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疫情期间开标时现场只允许各潜在供应商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前来开标现场并持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做好疫情防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汽淮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开发区吉兴路
联系方式:0554-3306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淮河新城五期5号楼17层
联系方式:18655420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道 张红红
电 话:0554-3306072 18655420472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用信封密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保证金金额、日期)并加投标盖单位公章,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评标结果后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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